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颁布 需重新审视发展策略
2007年12月13日07:11 来源: 中国证券报      作者:王婷

  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德勤的税务专家认为,为了把握新条例的政策影响,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,都必须重新审视它们在中国的发展策略和经营计划。

  专家分析,新法的重要目的之一,是让中国企业了解其海外的经营和投资所得将如何在中国课税,同时赋予中国税务机关以必要的国际税收征管工具,从而对企业的海外经营进行适当的税务监管。在所得税率、税收优惠、股利预提税以及海外所得课税等各个方面,新法较以往有相当大的变化。内资企业或许需要复核其境外子公司等海外投资的组织结构、经营状况以应对新的“受控外国公司”条款和境外税款抵免的规定。

  德勤中国国际税务主管合伙人张新华认为,从中国本土的国际性企业观点来看,新的条例将维持其合法的海外经营投资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。

(责任编辑:王见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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